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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女子不开口 起诉书上没写被告名字只贴照片
2006-10-26 09:47:10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大凡官司的起诉书,被告人一栏一定会署上被告人的名字。然而,鲤城区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却没被告人的名字,只贴着一张照片。这是怎么一回事?

  昨日,鲤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份特殊的起诉书。记者注意到,起诉书被告人一栏,见不到被告人的名字,只有一张照片,紧接着写到“女,19岁,……因涉嫌抢夺罪……”

  被告人难道没有名字吗?这该如何向法院移送起诉?鲤城区检察院揭秘:这跟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有关。

  今年7月13日12时许,一名年轻女子伙同两名男子,在鲤城区义全街海洋招待所前,采用佯装横穿马路的手段,挡住陈某驾驶的小车去路,然后趁车辆减速慢行之机,同伙中的一名男子趁陈某不备,打开车门夺走放于副驾驶座上的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5800元和一部手机。陈及时呼救,群众纷纷上前围堵这伙人。见势不妙,男同伙将夺来的皮包装入年轻女子身上背的大挎包后逃跑。年轻女子在携带皮包逃跑途中,被抓获。

  聋哑女子“不开口”

  然而,年轻女子的身份却成了谜。鲤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女子被带到派出所后,办案民警发现,女子是名聋哑人,也不愿意写字,身上的东西也体现不出女子的身份来历。民警只好请来聋哑专业老师,跟女子沟通,希望获得女子的姓名和来历,但是该女子一直不配合。几次下来,女子的身份、年龄成了谜。

  “案子要审结,总不能一直将她关下去。”鲤城公安分局随后委托鉴定机构,通过骨龄鉴定,鉴定出该女子的年龄,19岁。“确定了年龄,就可以确定是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年龄虽然确定了,但是名字还是没办法知道,总不能随便给人家取个名字吧。最后,我们想出了个办法,在法律文书上,需写女子名字的地方,贴上照片代替名字。”鲤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有了照片,检察院、法院可以对照照片,也就不会出错了。“像这种情况,我们办案10多年来,也是头一遭遇到。”

  鲤城区检察院称,被告人的名字以照片代替,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做法,有利于该案尽快审结。(记者黄墩良通讯员何磊璇)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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