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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不认其为父拒绝赡养 老汉不忍申请强制执行
2006-10-25 09:50:15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年迈体弱的黄老汉没料到,亲手抚养长大的养子竟然不认其为父,不尽赡养之责,无奈之下,不久前,他来到了大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60年,大田县建设镇的罗某带着与前夫生的孩子黄某嫁给本村人黄老汉。在此后的几十年期间,黄老汉与罗某并未生育子女,一家三口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黄老汉将养子黄某抚养成人,并为其娶了媳妇,盖了一座房子,黄某结婚后共生育了两男一女。

  前几年,本村黄姓修族谱时,黄某不顾几十年来已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形成的继父子关系,擅自将自己原来的辈份更改,竟然与黄老汉同辈份。

  2006年2月,黄某偕同妻子、儿子搬到生父所建的房屋居住,明确表示与黄老汉断绝父子关系,不赡养黄老汉。

  黄老汉现年已有75岁高龄,无依无靠,生活没人照料,独自一人居住,体弱的黄老汉只能靠种点菜,卖给周围的矿区工人,聊以度日。

  此事,虽经村委会多次向黄某做思想工作,劝告黄某搬回与黄老汉一同居住,并负起赡养之责,但黄某均予以拒绝。目睹黄某的不孝之举,村里的老人痛心地说:天理难容啊!

  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应当履行对黄老汉的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大田县法院建设法庭开庭审理此案,8月16日,依法作出判决:黄某应从2006年8月起,每月向原告黄老汉给付赡养费300元,定于每月20日前给付。

  然而,自法庭判决两个月来,黄某对赡养费仍分文不付。黄老汉虽然胜诉了,但连350元诉讼费都是自己垫付的,族里亲人前去调解时,黄某的妻子竟对族亲也破口大骂。

  10月20日,建设法庭的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事征求老人意见,善良的老人还心存幻想,等待爱子的彻底反醒,不忍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想儿子因不孝而担负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本报大田记者站张知松)

  (编后语:老人的官司赢了,赢得令人心痛!尽管儿子不履行判决,可老人仍不忍申请强制执行,毕竟,血浓于水!那双期待的眼睛,曾给儿子多少爱抚;那孱弱的双肩,曾为儿子撑起一片天空……正如当地村民们所言:“不孝,天理难容!”

  乌鸦尚知反哺之情,羔羊还知跪乳报恩,但愿每一位做儿女的都能尽孝心!但愿每一位老人都能在亲人的关爱中走进生命的深处!)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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