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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男生敲诈同班同学“保护费” 每周交20元
2006-10-18 19:54:00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同班3名同学向他索要20元,并称以后每星期都要交,收了钱就会“罩”着他,泉州八中初三男生小军(化名)受惊吓后不敢上学。其母亲王女士获悉内情后报警,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调查后证实此事。

  每星期要交20元

  来自安徽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军今年15岁,在泉州八中读初三。昨天早上第一节课后,小军就跑回家,要20元钱。她问了好几次,小军才告诉她,班上有吴某等3名同学向他要钱。如果不给,就打他。同时,以后每星期他都要交20元。

  王女士说,她从儿子口中得知,早在今年5、6月份,这3名同学已经找他要了20元。现在,小军不敢上学,一是怕对方要钱,二是担心挨打。

  “当时我很生气,马上带儿子来到学校,并报了警。”王女士说。随后,这3名同学被带到派出所。

  身材瘦小的小军告诉记者,当时,3名同学说,“收了钱后就会罩住你。”

  家长对此毫不知情

  在海滨派出所,记者询问吴某等3名同学,他们低头不语。

  此时,吴同学的父亲也赶到派出所,他告诉记者,因为平时工作较忙,他对此事毫不知情。孩子回去后,他将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

  海滨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据初步了解,3名同学向小军要钱一事属实。因数额较少,将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后交给学校处理。

  校方将按校纪处分

  泉州八中毛副校长说,这3名同学5、6月份向小军要钱一事,校方不知道。他们向小军强迫要钱,是为了买矿泉水,这种敲诈行为违反了校规校纪。学校除了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进行校纪处分。

  小军的父亲陈先生表示,儿子昨天下午还不敢去上学,他将继续做儿子的思想工作,让小军今日去学校。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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