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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家有闲置商品房可租卖给政府 由政府定价
2014-12-15 13:03:44  作者:周杨宁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家有闲置商品房,只要符合条件,便可以租给或卖给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漳州市政府研究出台《漳州市试行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收储分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逐步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收储工作。

  《意见》中提出,政府既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储,也可以向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储。收储的房源应当为成套住房,以小户型为主,这些房屋成为公共租赁房后,租金标准将实行政府定价,而租赁给政府的毛坯房,将由政府统一装修。

  房源:以60m2左右为主

  《意见》中提出,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收储房源,应当遵循交通方便、配套完善、质量合格、经济宜居、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则,并从保障对象的工作、生活便利出发,尽可能做到本地区保障房房源区域分布基本均衡。

  漳州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中心城区用地紧张,新建的公租房主要位于近郊和新城区,距离核心成熟区域远且建设周期相对较长。

  若能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子,再用低廉的价格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则能极大地缩短公租房的兑现时间。政府回购商品房做到一步到位,还能避免拆迁补贴中的复杂矛盾。

  公租房的面积标准有明确规定,收储的房源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其中以居室为单位,安排非同一家庭多人居住的套型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居室不得超过4个,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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