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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方案
2014-05-29 08:23:18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海峡导报报道一个超过18个鼓浪屿面积的大“合作区”,将由厦门龙岩两地共建,选择在龙岩的龙雁新区。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在《关于厦门龙岩加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的批复》中,已原则同意《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实施方案》。

  根据批复,合作区的GDP(生产总值),将由两市按5誜5的比例分享。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区力争打造福建山海协作典范的同时,对于厦门来说,发展空间不仅得以进一步拓展,也将使得“腹地”从本土延伸到了龙岩。

  省政府力挺厦龙合作区

  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下简称“合作区”)方案,有了最新进展。

  在厦门、龙岩有关方面上报《关于两市加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的请示》后,省政府日前正式明确,共建合作区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山海协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原则同意。

  导报记者注意到,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了十条意见,在力挺“合作区”的同时,也对厦门、龙岩两地的具体权责进行了一一明确。

  据悉,龙雁新区是龙岩市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东北翼,距龙岩中心城区23公里,漳龙铁路、省道203线公路、双永高速公路贯穿全境。

  而按照此前披露的相关方案,经济区合作期限30年,规划控制面积为35平方公里,分三期进行。一期为龙雁新区雁石核心区3.44平方公里,2014年由厦门全资先行开发建设584亩启动区;二期、三期为白沙-苏坂工业区约32平方公里。

  合作区将“共建共管共享”

  合作区在共建的同时,也将“共管共享”。

  根据批复,省政府同意依托现有龙雁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正处级规格的合作区管委会,隶属龙岩市管理,管委会人员组成由两市商定。

  批复也明确要求,龙岩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合作区管委会更多经济审批管理权限。需要省级审批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支持合作区内的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

  对于成果,批复也做了明确规定。对合作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数据由两市按5誜5的比例分享。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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