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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船上岸却住不上房 30多名“船底人”流离失所
2013-10-30 08:58:59  作者:黄小英  来源:海西晨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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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民尚存的船只。记者 黄小英 摄

  海西晨报讯 “我们盼望有个家!”2010年,漳州市芗城区九龙江畔的“连家船”拆除后,世代在船上生活起居的“船底人”纷纷到岸上居住。当时,有关部门给他们发放了安置过渡补助费,并表明会事先为船民安排廉租房。然而,三年过去了,大部分船民仍未得到廉租房。

  [船民委屈]

  承诺的廉租房三年未拿到

  2010年,为配合江滨公园的改造建设,漳州市芗城区组织开展“连家船”民上岸定居安置工作,与船民签订了拆除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船民除了能领到拆迁补偿费外,还能领到安置过渡补助费,即在申请到廉租房之前,在岸上无住房的船民可按人均15㎡,5元/㎡的月标准给予补助。

  采取租廉租房进行过渡的,过渡期为18个月。若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过渡期超过24个月,从第25个月起,船民每个月将能领取双倍的过渡补助费。然而,船民郑进良告诉记者,三年过去了,只有九名船民拿到了廉租房,还有30多名船民未拿到廉租房,有关部门也没有给予双倍的过渡补助费。为此,他们曾到多个部门反映,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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