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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前家电下乡产品开卖 凭农业户口申请13%补贴
2009-02-06 10:09: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最晚20日,我省各县(市、区)就都能买到家电下乡产品了。

  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在2月10日前,我省将会完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在我省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20家销售企业备案完成,并签署服务责任书后,就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卖家电下乡产品。

  按照家电下乡政策,凡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在全省范围内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的人员,都可由国家财政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在申报财政补贴时,购买者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家电下乡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而持外省农业户口的消费者,购买我省的家电下乡产品暂不享受我省的财政补贴。

  不具有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也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不享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

  (东南快报记者 黄惠)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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