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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七大就业计划 力促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2009-01-17 10:23:00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N福建日报记者 潘绣文

  本报讯 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力推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大学生就业援助计划等七大就业计划,力争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并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获得良好的就业服务。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出台这一政策用意何在?政策将主要从哪些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出台政策:积极促进就业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二十多万人,总量创下历史新高,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一半以上。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能力减弱,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减少,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和困难。

  同时,我省毕业生就业取向过于集中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地区,就业竞争十分激烈,而山区面临人才匮乏和吸引毕业生难的困境,生产一线和县乡基层急需补充专业人员。

  省政府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突出三大就业导向:

  导向一:鼓励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省和设区市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要确保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岗位比例不低于70%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各设区市取消落户限制。

  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2009年,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增加1500个名额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招收)500名愿意到基层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其中本科毕业生300人、专科毕业生200人,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后,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施学费代偿,给予每人每年50007000元补助;招聘10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业推广机构。

  实施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增加20%的招募规模,共计960人;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导向二: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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