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闽30日起施行会计法实施办法 9种行为属于做假账
2007-09-28 23:07:05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将于101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9种做假账行为: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私设会计账簿的。

  ——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提前或延迟结账日结账的。

  ——未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制度的。

  ——未依法建立并实施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

  ——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

  根据《实施办法》,做假账的单位最高处5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最高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蓝晓梅】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