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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用地须净地出让 防止开发商囤积土地
2007-11-02 10:16:49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本报讯 今后,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严格执行净地出让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据悉,此前国土资源部已发文要求各地实行“净地”出让、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等措施,以防止部分开发商囤积土地形成垄断。

  (本报记者 林海峰)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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