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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韩美容机构被罚一万元 广告内容与实际不一致
2011-09-06 22:14:24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福州一韩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广告。日前,鼓楼区工商局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的决定。

  鼓楼区工商局调查得知,福州一韩医疗美容门诊部与福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出租车广告合同,委托其代理在出租车车内头枕发布内容分别为“打的去韩国 名韩整形·西湖畔的韩国医院 韩国三星医疗株式会社·1958年”“名韩国际整形美容”等的医疗广告,另附赠内容为“名韩医学美容”的车顶灯广告。而上述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所核准发布的内容并不一致。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其中,前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也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标准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门诊部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明显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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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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