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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过,谁之错?
2006-09-28 19:31:04  作者:姜润辉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子不教,父之过”———中国的古训现如今颠倒过来了,子女可能会因“教父不严”而承担“连带责任”。地处古城扬州瘦西湖畔的江苏省级实验小学——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从本月下旬起开始了一项“小手牵大手”活动,希望学生跟家长在一起时能劝阻家长闯红灯,倘若家长闯红灯了,将会影响孩子所在的班级“评优”。(详见2006-9-27 9:11:51 东方网)

  此举引发了家长乃至社会各界的争议。部分家长对校方的做法表示了支持,认为不闯红灯是普通市民应该遵守的,家长本来就要以身作则,而并不在于是否影响到孩子班级的“评优”;部分家长则是骂声一片,不认同这种“连坐”式的惩罚方式,认为孩子是孩子,家长是家长,家长“出错”孩子挨“板子”没有道理。

  在笔者看来,可能学校采取的方式让有些家长接受不了,但从另一角度来说,学校这样做的意义在于重新唤起家长了对子女的教育责任,让家长重视对子女的言传身教。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培养人才的第一所学校。父母与子女朝夕相处,父母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行为习惯、个性爱好以及家庭气氛、家规家风,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子女,熏陶着子女,对他们的智力发展,特别是良好个性和思想品德的形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父母要教育好子女,自己要先受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些素质,最基本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科学素质,二是思想品德素质,特别是思想品德素质,对子女的影响很大。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做好孩子的表率。在家庭教育中,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做好;凡是不准孩子做的,家长自己绝对不能做。

  从“闯红灯”这件看似小事来看,即使如该校教导处主任董琪红所说,该校有1600多名学生,学校平时抓学生的素质教育比较紧,学生基本不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但是当孩子离开学校而和父母在一起时,如果父母无所谓地闯红灯,那么孩子在学校所受到的道德教育作用将为零,行走在路上,还是像父母一样习惯性地闯红灯。即使孩子在学校表现得再好,出了学校门还是会不遵守交通规则。长久这样下去,孩子可能会对学校的道德素质培养持无所谓态度,学校的道德教育也将不会起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苏联著名教育学家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他说:“良好的学校教育建立在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基础上”,他还指出:“不对孩子的父母进行教育,就谈不上对孩子的教育。”良好的家庭道德的建立有赖于学校和教师对家长进行大量的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这也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江苏此学校的做法,也即在间接地给家长做“教育工作”。如果家长能自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乃至道德规则,那么学校的这种惩罚性规定于他们毫无关系,而家长之所以反对,恰恰在于这些家长对自己的不自信——做不到完全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大家都看到,现在小学生的家长,大多是三十来岁的年轻人,并没有教育子女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加上就业的压力带来的对人才的重视与渴求,许多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在生活与学习上形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倾向,在学习上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要求过切,考试90分不满足,100分才及格,完成本职学习任务不为好,要精通外语、绘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十八般武艺”才能令其满意,认为会的技能越多就是素质教育越好;而在真正的人格素质培养方面,却不注意做正确表率和引导,忽视了一个家长所应该承担的道德素质教育的职责。

  诚然,学校是新一代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教师对新一代的成长负有重大的神圣责任。但是学校教育绝不能取代家庭教育,家庭作为孩子生活与成长的环境,孩子在家庭生活的时间最长,与父母的感情最深厚,接受的教育熏陶也最大,因此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人成才十分重要,家长应该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孩子的第一老师,切切实实地承担起教育好子女的责任。(作者:姜润辉)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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