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妨碍通行
2014-03-04 08:36: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2014年3月2日16时39分左右,闽A8653L号小车在福新中路岳峰路口实施违法停车妨碍通行,罚款100元。

  警方提示: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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