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
2014-01-16 15:31:2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2014年1月15日13时08分左右,闽ASZ077号小车在卧湖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罚款150元。

  警方提示: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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