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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6·18布展须知
2013-06-08 18:12: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一、各展区布展方案应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实施。展区设计应凸显主题、简约大方,体现低碳环保理念;展示手段上合理采用声光电等技术手段,增加特色实物展示,以增强展示效果;展区布局突出整体性、实效性和专业性,加强项目对接与洽谈功能,充分考虑与周边展位的协调,力求结构通透。

  二、所有进入展厅的布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组委会办公室发放的有效证件,证件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查出,取消布展资格。

  三、各展厅地标划线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

  2、5、6、7、8号展厅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划线,1、3、4号展厅由各组展单位自行安排划线。

  四、为对外统一宣传形象,各专题展(1—4号展厅)及综合展(5—8号展厅)各展厅门口门牌及论坛等各类活动均须体现文字:第十一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

  五、大会所有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包括展馆外宣传牌、各展厅展馆入口处,外墙及展厅内公共走廊高空悬挂广告条幅)均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各组展单位的广告宣传活动仅限于本展区内进行,各参展单位的广告宣传活动仅限于本展位内进行。

  六、展厅内公共通道、展墙、展厅顶部未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占用、张贴、悬挂物品和广告画面。

  七、展馆布展日期2013年6月12日至6月17日,12日—16日布展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17日中午12时闭馆预展,请搭建工作人员按时进离场。如需加班,须于中午12时前到展馆现场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需加班的参展单位按照会展中心的规定到现场服务台缴纳加班费用(17:30-24:00加班费1200元/展厅/小时;0:00-8:00加班费1800元/展厅/小时)。加班费用由各布展单位或制作单位自理。

  八、特殊装修单位进馆施工前需缴纳5000元/展位/展期的特装押金。展览会结束后由场馆现场各厅长验收场地并确认场地无损伤、破坏,以及所有特装施工材料均安全撤离后,押金将全额退还,否则将酌情扣减。

  九、为保证大会安全,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指定的送餐服务机构可提供布展期间送餐服务,须订餐的布展单位须提前一天电话预订用餐数量。

  十、各参展单位的展品必须按规定入口进馆,禁止汽车开进展厅装卸物品,大件物品装运由指定运输单位统一安排运输进馆。进货卷帘门宽4.5米×高4.5米,具体位置请关注组委会办公室发放到各个参展单位的展馆示意图。

  十一、现场服务机构(详见现场展馆平面功能图):

  1、会展中心西侧H1展馆(1—4号展厅)前回廊设有专题展现场办公室及6·18医务室、福州市保障部门现场办公室。

  2、会展中心东侧H2展馆(5—8号展厅)前回廊设有6·18组委会办公室、6·18展务组办公室、6·18志愿者服务站、6·18医务室、6·18安全保障组办公室等。

  3、会展中心1—8号展厅,每个展厅内部均设有现场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咨询、展具租赁、水电、加班等服务,各参展单位有需要租赁桌椅、电视、网络、叉车等可到现场办理,但叉车等大型设备要提前申请。

  十二、2013年6月12日至21日各布展单位进馆布置后,原则上展具或展品只进不出,确有需要出馆的单位,须凭“第十一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展务出馆单(由各组展单位展务负责人到组委会展务组提前申领或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联)出馆。6月 21日下午5:30开始撤展,各单位不得提前撤展。开始撤展后,各展区物品可自由进出展馆,请各参展单位注意保管展区物品。

  十三、展馆负荷:1、4、5、8号展厅承重3吨/平方米,2、3、6、7号展厅承重5吨/平方米,特装高度不得超过6米。

  凡有超规展品入馆须事先报告会展中心,经协商核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馆。严禁在楼梯口等安全疏散通道上摆设任何物品。

  十四、为营造良好的洽谈环境,各展区有电子设备的(电视、电视墙、投影等),请将设备配套音响音量控制在60分贝内。如违反,组委会办公室将采取强制关闭等措施。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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