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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3-11-09 17:36:36  来源:新华社  【字号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0月11日至10月14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摄)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5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吴邦国、温家宝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既保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夺取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了奋发向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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