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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贫富差距逼近“红线” 隐性收入五花八门
2012-03-05 16:27:53  来源:西部  【字号

  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长期研究“灰色收入”问题,几年前,他曾对全国几十个市县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家庭收支情况做了调查,发现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调查证明,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4.8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3/4。

  一些专家认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调查证明,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4.8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3/4。与此同时,频发的腐败案也暴露出个别干部对公共财富的巨额侵占。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仅2009年,全国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单笔受贿额1.6亿元的纪录。

  专家认为,腐败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分配秩序,初次分配市场调节失灵,再分配领域又形成“逆向分配”,使本该用于低收入群体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手中,加剧了分配不公;二是导致个人收入无法核清,制度设计失去基本前提;三是处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腐败分子,有能力、也必将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拦路虎”。

  多位采访对象反映,虽然腐败不直接属于收入分配范畴,但它却渗透和影响着分配格局。西安一家动漫公司的总经理李斌说,现在,不管是搞房地产、办煤矿,还是想进垄断企业或当公务员,要想借此进入高收入阶层,往往要靠“关系”和“票子”开道。只要这种腐败“潜规则”存在,收入分配就无法“阳光”。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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