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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房产中介网站成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2012-12-19 16:13:5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选择“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由于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网站规定也大同小异,需要服务的消费者实际上没有选择的余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说:“在法律上,如果签订的合同限制了对方的权利,增加了对方的义务,排除了自己的责任,就是无效。这些合同中的条款不应是中介服务正常应有的条款,网站上应该用很特殊的方式进行提示,引起消费者注意,否则很可能被认定损害消费者利益,被认定无效。当然也要看签订合同时的具体情况,但这个条款总体来说处于无效的边缘。”

  举证难维权烦法律待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保护还不够完善,但无论从刑事还是民事角度,消费者对个人信息泄露进行维权都有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维权难度太大。

  平均每天收到3-5条短信广告的小杜说:“信息泄露以后受广告骚扰,利益损害不算太大,但是维权成本太高,而且根本不知道告谁,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谁泄露出去的,所以一般不会专门花时间去维权。”

  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专家建议应该从源头禁止个人信息的泄露:

  首先是完善立法,2003年立项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未出台,学界业界都期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更加详细的规定。第二是企业自身应转变经营观念,“消费者信息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的财富,珍惜自己的财富,保护消费者信息其实也是保护了企业自己”,叶林说。第三是通过公安局、工商局、消协等部门加强刑事打击力度、行政执法力度和行业管理。

  “遇到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民事损害,也可以去公安部门或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张新宝说。 (罗宇凡、谢丽莎)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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