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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乡医疗保险“五统一”
2013-01-08 16:52:3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可以让更多老百姓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目前,全国已有6个省份(天津、重庆、青海、宁夏、广东和新疆)、45个地(市)级地区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快实施福州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的建议。对此,相关部门作出了回应。

  现状扫描

  易出现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举措。近年来,在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尤其是在卫生和人社部门的努力下,基本实现了医保体制的全覆盖,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由卫生、人社两个部门实施,两个主管单位所制定的政策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影响到全民医保的公平性和管理效率。“虽然新医改相关文件提出了‘探索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整合医保经办管理资源’的要求,但尚未出台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也未明确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后管理职能的归属。”人大代表侯爱平认为,目前,大多数地区仍然延续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的现状,既造成行政成本增加、社会资源浪费,又导致惠及民生的医疗保障制度缺失公平与公正等诸多弊端。

  代表建议

  实施城乡医疗保险“五统一”

  侯爱平等6名人大代表提出,福州是省会中心城市,有必要尽快全面开展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上的统一。

  建议1:统一城乡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建议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进行有机整合,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有利于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统一和管理效能的提高。

  建议2: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管理制度

  建议整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打破城乡界限,消除歧视,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补偿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均等的公共服务,让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将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的医保制度,还可以有效地解决重复参保、增加财政投入等问题,也有利于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各险种和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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