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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雄:做群众的贴心人
2011-02-24 09:20: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正气凛然、见义勇为。多年的军旅生涯,培养了他坚忍不拔、临危不惧、正义凛然的意志品格。2008年10月13日上午9时许,余志雄因公外出,路过公交车停靠站附近,突然发现3名歹徒互为掩护,追随一行进中的摩托车并撬开一个女式摩托车后备箱,抢走箱中的手提包。发现这一情况后,余志雄同志立即冲上前去与歹徒展开搏斗,凭借他过人的胆识与在部队练就的技能制服了歹徒,并交给闻迅赶来的公安干警,为警方后续侦破该犯罪团伙其他案件提供了有力线索和证据。事后,受害人与其他群众向该同志所在单位赠送了绣有正气凛然、见义勇为锦旗,还拿2000元酬谢现金,但被余志雄同志婉拒了。

  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发生在余志雄身上的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还有很多。2009年10月,时值国庆节期,余志雄正在家中休息,住在他家楼下的一户居民家中失火,正当大家争先恐后往外跑时,余志雄此刻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毫不犹豫地往硝烟弥漫的厨房冲,冒着生命危险搬出液化气罐,扑灭了火源,避免了房毁人亡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1999年7月份,时任某部排长的他,有一次部队外出驻训,驻地一家液化气站失火,村民跑到驻地请求救援,经请示领导后,他立即带几个战士赶往出事地点。发现正有两瓶液化气不知因何原因着火,旁边还有一排未送出去的液化气瓶,形势相当危急,随时都有房毁人亡的悲剧出现。他一边组织群众疏散,一边让战士边搬未着火的液化气瓶边用脸盆就近装沙子扑火,终于将火情控制,保住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09年9月20日,余志雄同志被授予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在颁奖大会上作代表发言;10月22日,被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作为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首位获此殊荣的纪检干部在大会上作代表发言。《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湄洲日报》、《莆田晚报》、《福建省纪检监察信息》、《莆田侨乡时报》、莆田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分别对其勇擒歹徒、见义勇为情况进行了报道。2009年10月29日,中共莆田市纪委作出向该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向余志雄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莆纪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办【20093号),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向余志雄同志学习。12月18日下午14时50分,福建电视台播出《海西正气歌文艺晚会》,余志雄同志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代表参加晚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见义勇为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城市名片,是建设平安莆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道亮丽风景,余志雄同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勇于弘扬社会正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这充分展现了作为共产党员、国家公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应有的道德素质。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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