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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转发关于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2010-06-26 16:10:3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全文如下: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现就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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