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分级工作
2010-12-15 09:54:48  来源:亚残运会官方网站  【字号

分级是将残疾人运动员分成相应的体育运动级别的过程。亚残运会运动员在参加竞赛前,需根据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进行评定,并被分配至相应的级别,保证不同组别(竞赛小组)内运动员的公平。

以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自行车项目为例,根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不同,以下4类运动员均可以参加自行车项目的比赛。

1.视力损伤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B1、B2、B3级。自行车运动员只要到达B3级最低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均可参加视力残疾项目的比赛。

2.截肢及其他残疾的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LC1、LC2、LC3、LC4共4个级别。肢体残疾运动员在比赛中,根据其级别要戴不同颜色的头盔,即LC1为红色、LC2为白色、LC3为蓝色、LC4为绿色。

3.脑瘫运动员跟进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CP1、CP2、CP3、CP4,4个级别。

4.手动自行车是为日程生活需要轮椅的和因为严重下肢残疾无法使用竞技自行车的运动员所设,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HCA-C。

分级工作是亚残运会竞赛编排和竞赛组织的基础性工作。亚残运会在确定运动员的参赛级别基础上进行竞赛编排。根据IPC和APC有关技术技术手册和项目竞赛规则,组委会负责亚残运会分级工作的运行支持服务(分级评定由IPSF选定的分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级工作小组由分级师组成)。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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