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节评审方法
2009-02-06 11:26: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评审办法:

  1、评审组成员于春节前后择时深入各区县(市)现场观摩,以民俗活动主会场观摩为主,活动项目随机抽样察访为辅。

  2、巡回观摩后,经评审组评议并投票按总分高低排定名次,报活动组委会核准公布。

  3、五区八县(市)参评,市直机关项目不参评。

  评议内容:

  各项评议指标共设100分:

  1、主题立意高度:15分;

  2、氛围营造浓度:15分;

  3、内涵挖掘深度:15分;

  4、地域特色亮度:15分;

  5、群众参与热度:15分;

  6、运作创意力度:15分;

  7、总体印象加分:10分。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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