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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法院“铁腕”破解执行难执行案件同比升44.5%
2008-01-29 00:12: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记者28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获悉,去年我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1.77万件,,一大批“执行难”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市中院院长李有才在向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2007年,全市法院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通过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落实清案责任制、开展专项清理等活动,加大了案件调查力度,积极采取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使得一大批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在去年执结的执行案件中,市中院执结1009件,同比上升42.51%,全市法院执结标的额达22.89亿元。据介绍,全市法院通过教育等方法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及达成和解协议的,占执结件总数的64.19%;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占18.41%;中止、终结执行和委托执行的占17.4%。李有才说,市中院加大了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力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去年,市中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1.54万次,司法拘留218人次。

  对案件在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执结的,市中院通过及时更换案件承办人的做法,防止执行不作为。去年,市中院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共换员执行160件。  

  (福州日报记者组)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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