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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到新阶段
2008-03-04 15:53:31  来源:人民网  【字号

  法制日报记者:

  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发展人民民主,把人民民主视为社会主义的生命。请问过去五年,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姜恩柱: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国人大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全面加强立法工作。审议了宪法修正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在前几届立法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初步形成发展到了基本形成的新阶段。

  其中,选举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有229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深入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两高"的15个工作报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1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了25次重要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大监督工作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年间,代表共提出议案3700多件、建议近3万件,其中有部分法律议案已经制定为法律或依据这些建议对法律进行了修改,还有不少议案已经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和计划,对制定法律和推动有关实际问题的解决起了重要作用;有660多人次的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1700多人次参加了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5300多人次参加了专题调研,9000多人次参加了集中视察。代表的这些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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