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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力求“民告官”案结事了
2008-03-10 15:39:1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陈菲、贾楠) “民告官”案件一直以来因百姓“私权”对抗政府“公权”而备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0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政策,力求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肖扬在报告中指出,5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1242件,国家赔偿案件313件,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万余件,同比上升1.5%;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3万件,同比上升17.31%,涉及赔偿金额1.8亿元,同比增长6.26%。

  随着我国改革逐步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交织,涉及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矛盾和争议,相当一部分反映到行政诉讼中来。一些地方相关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时有发生,使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难以独立公正行使审判职能,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据统计,5年来,行政案件受理案件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种类达到50多种。因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农民负担、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日渐增多。

  代表们普遍认为,在影响社会稳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诸多因素中,政府与人民群众、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至关重要。

  5年来,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优化司法环境,排除不当干扰,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改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继续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肖扬在报告中说,“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维护和协调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的作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国家赔偿争议。”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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