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管理办法
2008-04-18 16:34: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一、证件种类

  l、布展证:供参展企业布展人员进出展馆使用,根据展位数按1:4的比例发放。有效期:5月11日至17日。

  2、参展证:展会期间供参展人员进出展馆使用,根据展位数按l:3的比例发放。

  3、工作证:供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出展馆使用。

  4、贵宾证:供参会领导和境内外客商使用。

  5、采购商证:供参会的国内外采购商、企业代表使用。

  6、车辆通行证:供重要来宾、组委会领导、参展商和工作机构的车辆使用。

  7、入场券:供公众进入展馆一次性使用。

  二、参展证件办理及领取

  各参展单位须于5月11日至17日前在福州展览城参展商报到处领取相关证件。领取证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展企业展位确认书;

  2、参展企业有关证、照的有效复印件;

  3、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到达组委会的帐户凭证;

  4、参展企业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名片;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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