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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消防国旗护卫队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2013-09-11 21:08:31  作者:黄新锦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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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鼓楼区大队三坊七巷中队暨福州消防国旗护卫队被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9月11日上午,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在该中队营区举行记功授奖仪式。

  当天,福建省消防总队副政委王明宗,中共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为民、市公务员局局长林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郑雷声、市消防支队政委陈建华、支队在家党委成员及鼓楼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鼓楼区各街道、共建单位、支队官兵代表共60余人参加仪式。

  仪式上,市公务员局林中局长宣读福州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决定。市委政法委陈为民书记为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鼓楼区大队三坊七巷中队颁发集体二等功证书,并授集体二等功牌匾。三坊七巷中队干部发言。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鼓楼区大队三坊七巷中队暨福州消防国旗护卫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支由消防部队担负省会城市每日升降旗任务的队伍。中队由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军委主席、国家主席,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批示组建,1991年投入执勤,为正连级建制,现有官兵25名。主要担负五一广场升降国旗、三坊七巷古建筑群的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执勤保卫、宣传培训、礼仪勤务等任务。

  建队22年以来,该中队先后完成五一广场升降国旗任务32100次,完成灭火救援任务2600次,救助遇险群众570多人,保护经济财产价值3亿多元。先后被公安部评为“三争优”先进中队,3次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团省委、省公安厅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2次被省消防总队荣记集体三等功,17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红旗团支部”、“基层建设达标中队”、“执勤岗位练兵先进中队”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初被福州市三坊七巷管委会授予“守护卫士”荣誉称号。全队先后有1人荣立二等功,35人次荣立三等功,97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优秀士兵”。在“5.12”赴川抗震救灾行动中,有9人被福建省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3人被消防总队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此次被记集体二等功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关心重视。但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国旗护卫队全体官兵表示将始终如一地继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活动,继续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永无止境的战斗精神,创佳绩、立新功。护好福建“第一旗”,用实际行动扎实践行公安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赋一份最为满意的答卷。

  (福州新闻网记者 黄新锦 通讯员 容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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