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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实施意见
2013-04-02 21:15:51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委组织部出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就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规定,新入学的学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学员管理承诺书》,承诺“六不”。不私驾公车上学;不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不接待“礼节性”的来访;不接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违反学员管理规定等。

  意见要求,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每次课前要刷卡签到,迟到、早退二次视为请假半天,旷课半天按请假1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意见强调,在校期间,学员要严守廉洁自律规定。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另外,学校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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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幼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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