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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对6部法规进行修订
2012-04-27 21:06:21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7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我市6部法规中涉及强制拆除、扣押或暂扣物品设备等条款予以修改或删除。《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这6部修订的法规是《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福州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

  其中,《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两个条款修改了有关强制拆除的规定。一处是:“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另一处是:“当事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将违反规定,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收听、收视设备,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改为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其他4部法规对涉及有关扣押(暂扣)违法物品,暂扣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的规定予以删除。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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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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