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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城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2012-12-24 20:49:15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4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五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

  我市五城区城市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多人户350元/月、单人户380元/月,分别提高到多人户390元/月、单人户420元/月。五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多人户250元/月、单人户280元/月,分别提高到多人户280元/月、单人户310元/月。五城区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将从现在的集中供养400元/月、分散供养350元/月,分别提高到集中供养430元/月、分散供养380元/月。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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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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