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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2-01-08 20:59:3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8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薛海玲副主任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海西规划实施和福州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敢为、能为、有为,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作出新的贡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8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燕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5年工作目标和201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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