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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福州代表团建言省两院工作
2012-01-15 23:01:01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15日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在福州代表团采访时了解到,结合审议,代表们围绕如何做好省两院工作、让福建更加和谐稳定踊跃建言,不少建议还涉及到立法。

  为刑事被害人提供困难救助

  陈展弘代表说,省法院工作报告提到,去年省法院向1623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850.6万元。这种重视民生之举值得肯定,但由于被告人缺乏赔偿能力,仍有许多刑事被害人的民事诉讼审判结果得不到落实,“如果被害人未得到及时救助,可能导致他们心理逆变,从而将自己的痛楚转嫁给社会和他人”。

  陈展弘建议制订《福建省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设立专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补偿金制度。受助对象必须是无法从加害人或其他来源获得必要赔偿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且这类被害人必须是人身安全或家庭财产受到严重损害,若不予救助,生活必将陷入严重困境的。他建议尽可能将社会慈善力量吸收进来,民政部门也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社会捐助资金、福利彩票收入等用于救助刑事被害人。

  加强心理健康援助

  陈寰中代表在审议中提到,当今社会不少人或多或少存在心理疾病,如果得不到重视,可能引发刑事案件,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稳定。目前心理疾病的就诊率很低,有些人患病而不自知,有些人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去就诊。

  陈寰中建议我省加强和重视心理健康援助,尽快出台心理卫生条例,提高对公立医院的心理诊疗投入,完善从业人员的薪金待遇、职称评定等问题,促进心理临床从业人员执业发展。还要鼓励各高校开设心理学专业,为心理诊疗储备人才资源。他还建议选择公务员等群体开展试点,将其心理咨询、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体系。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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