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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为全市宪法宣传月
2011-09-08 20:32:54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主要任务共有12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所在月确定为全市宪法宣传月。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院校、市属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全市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支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站的建设,构建以“福州普法网”为核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普法网络。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要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或普法长廊。

  五、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适时加强阶段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开展主题宣传,寓法制宣传于解决民生保障问题之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开展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深入宣传普及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合理反映诉求。

  八、深入开展涉侨及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结推广在台商投资区或台商生产生活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涉台法制宣传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台商协会、台企、台胞的沟通交流,不断丰富对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展普法工作服务台胞的工作领域。

  九、持续深化反腐倡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十、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的活动形式,努力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

  十一、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先进县(市)区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创建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六五”普法期间,全面开展“法治福州”创建工作。

  十二、持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实践活动,使法治建设的过程成为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和教育基层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各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王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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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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