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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2011-05-24 22:14:14  作者:榕宣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公告

(第十三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面配合我市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第一号),经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和各区政府清违办认定,现将第十三批(内河综合整治第四批)30家违法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由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对违法建设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属于转供的,对转供单位予以停供,由此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的,由转供单位承担责任。

  (二)对在上述违法建设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注销有关证照。

  (三)由规划、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对上述违法建设分期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

  2011525

  第十三批(内河综合整治第四批)违法建设名单.xls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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