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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普法标识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公告
2011-12-04 23:53:2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三)投稿材料及方式

  投稿者须同时提供:(1)电脑制作效果图一份(A4纸打印)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2)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收),邮编:350005,电子版请发至邮箱fzsfxjc@sina.com。(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四)评选方式

  201213~2012110。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和有关领导意见,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采纳作为福州普法标识的作品,一等奖1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对入围作品,二等奖2名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3、对入围作品,三等奖3名各给予人民币800元奖励。

  (五)有关说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3、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航武、王瑞安  联系电话:83305901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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