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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11-12-28 23:29:09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案例点睛)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第27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还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

  市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市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了“三纳入”。各文体局也应当考虑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习惯、健身需求,酌情安排资金解决群众健身问题。目前,在福州市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各区体育健身路径联系人名单,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市民可根据自身的健身需求,向当地文体局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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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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