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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希望工程的法律分析
2011-10-10 15:47:18  来源:新华报业网  【字号

  中非希望工程基金的设立完全符合青基会章程和法律规定

  青基会的章程明确载明: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基金会的使命是,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本基金会业务范围是:(一)组织实施符合本基金会使命的资助、服务和救灾援助项目;(二)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使命的募捐活动;(三)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四)支持并组织实施青少年研究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研究;(五)奖励青少年优秀人才及为青少年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六)开展与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青少年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七)本章程规定的投资活动。

  由此可见,章程并未限制青基会仅能在境内开展活动。恰恰相反,章程还要求青基会与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青少年组织、非营利组织进行友好交流与合作。因此,青基会走出国门完全有法律依据。另外,现有的证据已经充分证明世华会是香港的合法社会团体,中非希望工程基金的使命是“助非洲少年儿童人人有书读”。因此青基会与世华会进行合作,共同发起中非希望工程,也完全符合青基会的章程。另外,专项基金并非基金会的分支机构,并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而且,法律对于公募基金会专项基金的设立而言,无论公募或私募,均无限制,只要符合基金会章程即可。因此,由青基会和世华会共同发起设立中非希望工程基金完全合法。实践中,设立专项基金已经成为公募基金会和想参与慈善的各种单位、个人能够寻求到的可行的途径。如原先独立前的壹基金便是由李连杰先生等社会名流发起的,在中国红十字会架构下设立的专项基金。姚基金是由姚明发起,在青基会架构下设立的专项基金。

  而且,《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企业家愿意慷慨解囊本身就是值得赞许的事情。慈善无国界。按照有些媒体和网民的逻辑,只有本国问题彻底解决了才应该去帮助他国,这本身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企业家愿意将爱心奉献给非洲的少年儿童,不应再苛求一定要捐给本国的农民工子弟。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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