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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州立案侦查193件职务犯罪案件
2011-01-09 00:29: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8日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获悉,市检察机关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去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3件256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承平在向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报告时说,去年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163件22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件35人。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160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5件,大要案比重达85.5%。其中,根据全市实施“五大战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形势要求,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73件91人。

  此外,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757人,起诉9576人(其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44人,起诉626人),分别下降4.6%和5.7%。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嫌疑人2706人,起诉3127人。同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说明制度,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老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593人,相对不起诉447人,分别上升4.7%和53.6%。重视对在校生犯罪案件不捕不诉后的跟踪帮教,帮助43名青少年重返校园,其中17人考入高校。

  报告强调,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建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更加注重保障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

  (福州日报记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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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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