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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文化建设成果丰硕:文化与司法的融合
2011-01-11 15:44:25  作者:福州,法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法院开放日,公民代表正在参观福州中院荣誉室

  “以礼相待,以和为贵”解纷争

  “以礼相待,以和为贵”,这幅挂在中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室里的字画,释放出民事法官的用心良苦。“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和”是事物和谐与协调。福州中院法官悉心调解福州某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标的额达6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仅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还促成协议自动履行,也成为该院今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的一大亮点。一年来,福州中院加强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的衔接,分别与福州仲裁委、市林业局、市台办、市侨联等部门联合制定有关制度,聘请10名专家担任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员,26名台商和有关工作人员担任涉台审判特邀调解员,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原谅是一种风格、宽容是一种风度、宽恕是一种风范”,该院始终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目标,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再审工作全过程。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2%。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裁判,发挥裁判在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中的作用。

  “教育、感化、挽救”析关怀

  当你走进福州中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就会发现该法庭别具一格,同一平面的法台,拉近了法官、公诉方和被告三者之间的距离;法台之间还摆放着一排郁郁葱葱的兰花,显得格外醒目,整个法庭折射出“温馨与平和”、“真诚与呵护”的主题,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融入到人文关怀当中。在工作室,一张描绘慰蓝天空大幅图画上,写着“依法保护、真情感化、惩戒违法、重塑新生”十六个大字,这是福州少年法官对社会的庄重承诺。近年来,该院少年庭法官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坚持每季度一次到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家中,回访帮教,鼓励他们遵纪守法、安心改造。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先后深入福州市11所中小学讲授法制课,受教育师生2万多名。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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