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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2011-01-10 20:22:24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蔡德奇的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免去陆志华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免去吴炳清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何锦龙的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颜黎明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元兴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任命林多香为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交流任职,决定免去庄荣文的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任命谢开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因工作变动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郑京水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免去陈雷、郑隆松、叶勇、柯忠波、郭中和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陈承平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叶燕培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鉴于任职年龄原因,会议还决定接受吴炳清、何锦龙、陆志华、钟安、蔡德奇、颜黎明辞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陆志华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10日的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事项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隋援军、蔡建华因迁出、调离本省,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省人大常委会还同意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泉州、三明、龙岩、部队等分别补选的王洪光、李元兴、张广敏、刘纯益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另外,陈忠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其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陈忠厚的代表资格终止。现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5人。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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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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