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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市政协重点提案
2010-10-10 23:27:42  作者: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意见二: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政府行动: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具体协调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各城区相应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根据省里的任务要求,我市今年要完成建立和完善110个社区服务中心(站),截至6月底,110个站点中,已建成73个,37个新建、改扩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全部完成建设选址工作,并进入改造或内部装修,共有91个社区站点落实制度、职责,有62个站点已印制服务手册。

  政府还按照特殊人群优先、以“空巢老人”为重点的原则对生活困难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分为无偿和低偿两种形式。无偿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40元,低偿服务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无偿服务对象为持有本市户口,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和革命“五老”人员;低偿服务对象为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收入老人和年满80周岁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独居老人。

  意见三:结合养老中心,扩大老年人基层活动场所

  政府行动:2009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今年安排300万元;各区(县、市)财政也配套投入。今年5月中旬,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联合下拨的第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助预拨款330万元,已全部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的项目单位。同时,今年市财政第一批补助资金91万元(补助新建31个站点)正抓紧下达,要求各地对省、市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资金补助、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工资报酬补贴;对经审批的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的开办补助,分5年给予资助。

  意见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政府行动:为强化对老年人的应急呼救服务,200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老年应急呼叫救助数字网络系统及“一拨通”服务平台,并创办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及老年应急救助服务网已成为福州市社会应急联动部门成员单位。中心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在拓展“一拨通”居家养老服务中实行无偿服务与低偿服务相结合,逐步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区设立社区信息化养老服务终端站点,发展了一批老年人会员,今年51日起,市民政局、老龄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在全市开展分批免费为“空巢老人”安装“一拨通”服务活动,至5月底,已有154名符合条件的“空巢老人”安装了“一拨通”。中心还与社区携手合作,推出了包括专业服务、志愿者服务的爱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福州日报记者 郑雪 /摄)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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