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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 福州举办各种活动
2009-12-04 21:20:33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上街头 下乡村 进企业

  福州新闻网讯 4日是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我市有关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送法进工棚

    “贪图便宜,容易上当,大家不要轻易相信不劳而获的事情。”4日,永泰县葛岭派出所民警走进工棚,为农民工宣讲防诈骗常识。

    据了解,连日来,永泰县公安局接连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工棚”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市民详解《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万名群众学法

     4日,罗源凤山镇闽星广场人头攒动,罗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此举行,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13000多份,1万多名群众现场“学法”。

  当天,罗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局等26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为群众解答各种法律问题。

  街头开设法制课堂

  4日,由晋安区区直部门联合组成的法律咨询服务队,为农民工及社区居民开设“街头法制学习课堂”,送出3000多本宣传年历。

      销毁25891件侵权物品

      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福州海关通过在业务现场设立咨询台、分发海关法规手册、为企业上门送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日,福州海关通过高温焚烧方式,销毁在旅检渠道查获的侵权箱包、手表、盗版光盘及假冒香烟等物品,共计25891件。

      农村普法宣传

  4日,仓山区在城门镇举行主题为“与法同行,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普法宣传活动,标志着该区为期10个月的农村普法宣传活动拉开帷幕。

    活动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为重点,现场开展了普法志愿者进乡村、法律咨询等活动。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通讯员 陈航岚)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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