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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09年女兵征集公告
2009-10-29 23:27:2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市2009年女兵征集公告

  一、征集对象

  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为17岁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岁至19岁。

  2.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视力,大学生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4.6,高中毕业生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4.7。

  3.户籍条件:必须为福州籍女青年,凡户口未在福州市、或就学时未随迁入属地院校的不得列入报名和征集范围。

  三、征集程序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面试考察、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综合评定、组织政审、预定新兵、公示名单、组织走访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实施。

  四、报名时间

  11月3日至5日。

  五、报名地点

  市、各县(市)区征兵办。

  六、有关要求

  应征女青年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2.大学在校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就读于该校
的证明、学校集体户口簿本人的复印件;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
的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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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征兵办报名和咨询电话:0591-24954040。

            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0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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