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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要求创全国文明城市
2007-08-15 22:53:37  作者:吕玲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5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袁荣祥主持。
   
  会议认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创建工作传统,曾3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等。自2006年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序幕拉开以来,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创建氛围日渐浓厚,城市形象和魅力日益凸显,具备在先进城市的基础上实现全面提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和条件。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切实提高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任务、目标,形成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创建合力。要更好地协调运用省市两级资源,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发挥福州“挑海西建设大梁、树福建良好形象”的作用,有效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省走前头,作表率。要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抓持续,保持已有好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纵深发展。要重提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内涵,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软硬件水平,使创建工作得到不断提升。要讲运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精心谋划,精心组织,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要求实效,确保每一项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特色,提高市民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市领导郑松岩、练知轩、陈扬富、周振华、方清海、梁建勇、王玲、王鑫、徐启源、陈大强、林彬、朱华、陈吉等参加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吕玲)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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