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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45个电动车门店设新车报牌点 买车后可立即上牌
2010-05-06 23:04:44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答:《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登记和行驶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监管和目录管理(电话:12365),工商部门负责销售行为管理(电话:12315),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和监督管理(电话:12369)。

  此外,市交通整治办对外公布的电话87525219,负责接受市民建议,同时解答一些简单问题。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或登录该网站投诉或咨询。
   
  问:报牌点太少,能否增加报牌点?

  答:报牌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区都相应增加了报牌点,目前全市有100多个报牌点。近期,交警部门已开始将报牌点延伸至销售单位,新买的电动车可以在销售门店报牌。
   
  问:身份证和居住地不一致,要到哪边报牌?

  答:应去身份证所在地报牌。如果身份证地址不在福州市,可用暂住证代替。
   
  问:电动车能否以单位的名义报牌?

  答:可以。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二)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实习生 陈锦华)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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