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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启动500万平方危旧房改造 拆迁户获公摊补偿
2010-05-04 10:05:4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政配套: 

  市政设施和公建项目同步建设

  在市政配套方面,危旧房(棚屋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市政设施和公建项目一并同步实施拆迁,以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同步组织实施。

  在实施危旧房(棚屋区)改造中,对周边市政路网进行完善,对地块周边河道开展整治;市政道路和河道结合危旧房(棚屋区)地块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安置房建设: 

  24个月内要完成开发建设

  在本次的旧屋区改造中,政府要求,受让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安置房建设及开发项目建设。

  如本次出让的上海东和王庄地块,必须在该地块安置房交地时起24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建设并交付使用,交地前政府部门协助受让人完成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及安置房建设的结构技术标准、装修标准及主材品质比照商品房标准,若安置房工程中途停建(停工超过3个月),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继续建设,确保拆迁户及时回迁,其前期投入不予赔偿。

  另外,关于出让地块拆迁工作,则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拆迁交地。如本次出让的上海东地块,拆迁交地时间为9个月,在受让人支付第一笔地价款后9个月内分三期交地,并按交地进度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其中3个月内交付50%土地;6个月内交付80%土地,9个月内全部交地,逾期未能全部交地的,按未拆迁土地影响建设的土地面积支付交地违约金,但因不可抗力或拆迁协商不成行政裁决或诉讼导致迟延交地除外)。

  (东南快报记者 许才芳)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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