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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办法下周出台 申报车型需符合6项指标
2010-04-09 09:31: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外地厂家“飞”福州申报选购目录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福州经销商,申请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应向福州市目录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天(9日)上午9时。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目录管理办公室受理地点———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只见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被围得满满当当,4名工作人员分头负责接收材料,经销商或厂家代表正在排队申报,现场还不时有电话响起,多数都是咨询材料申报的问题。

  据质量管理与认证处有关人士介绍,申报工作从本月6日开始,至昨日下午为止已经收到近20份申报材料,其中不少外地厂家,专程派出厂方代表,乘飞机赶到福州送材料。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预计此次会收到30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材料。今天(9日)上午首批申报截止后,下午几个部门就会碰头讨论,第二批的申报时间目前还未确定。

  申报车型需符合六项指标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送来的这些申报材料中,有些品牌的车型显然是“超标车”。目前,他们是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标准与技术指标来确定车辆的性质,有六项重要指标分别是: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千米/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希望厂家认真对照后,选送符合条件的车型,待《办法》正式出台后,还会依据最终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目录名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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