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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人可申报福州市优秀人才 榕出台管理办法
2009-05-23 06:48:03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8.在体育工作中,直接培养的本市运动员获得全运会前三名,或城运会第一名,或为主培养三年以上并直接输送到国家队的运动员获奥运会前三名的主教练;获得奥运会前八名,或亚运会前六名,或全运会前三名,或城运会第一名的本市运动员。直接培养的本市残疾人运动员获得全国残运会第一名,或为主培养三年以上并直接输送到国家队的残疾人获得残奥会前三名,或亚残会前三名的主教练;获残奥会或亚残会前三名,或全国残运会第一名的本市残疾人运动员。

  9.熟练企业经营管理和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经营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3年位居全省、全市先进行列,并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家。

  10.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作出突出贡献,并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11.在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精湛的工艺和高超的生产技术,在传授新技艺、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个人职业技能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获得省“首席高级技师”荣誉称号,或获得市“首席高级技师”荣誉称号并同时获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市优秀人才选拔工作每3年一次。选拔的范围和对象是市、县(市)区企事业(含在我市注册的非公企业,下同)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在我市、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服务的外地人才、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经表彰的市优秀人才,将颁给“福州市优秀人才”荣誉证书。市优秀人才管理周期为3年,管理周期内,有关部门将一次性或者按月发给其一定的奖金。其所在单位可向市人事局申请市优秀人才职称专项聘任指标,市优秀人才申报科研立项或申请资金扶持时可优先安排解决;优先安排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培训活动。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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