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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角色变化 从戴“帽子”到勇挑“担子”
2009-12-18 22:36:30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回选区述职与选民沟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有义务“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规定在福州得到全面落实。

  “没有紧密联系选民、广泛听取民意,就难以写出高质量的议案,也很难充分履行代表的职责。”林国泰解释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对这一述职工作的开展,很多选民现在也表示出极大的热情。52岁的台江区居民张毅介绍,早些年选举人大代表时,他就是在选票上打个勾,几乎没有接触到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现在,人大代表会回到选区述职,向选民们介绍一年来为选区群众做了哪些实事。他只要有空,就会去听。因为,路灯暗了、下水沟堵塞等问题可以向代表反映,代表们也会尽力向相关部门反映,促进问题解决。

  林国泰说,述职活动制度化的开展,不断强化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

  记者了解到,福州目前已全面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通过逐步规范代表述职的各个环节,将代表法中规定的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2008年,就有近200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

  代表履职水平每年都在进步

  “现在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相关的诉求、主张越来越多,我们深感为选民们做的还不够。”代表们说。

  林国泰说,尽管忙于公司业务,他每个月至少有7天安排给代表这一职务,如参加一些会议、执法检查等,还有为日常的建议意见或是人代会议案,花费一定的时间作详细的调查了解。他说,15年的代表履职经历,让他养成了每天阅报的习惯,从中了解一些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也不断采取种种方式,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比如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对上一年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总登记,修订并发放下一年代表履职手册,把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做细做实,每年还开展评选表彰10件市人大代表好建议、好议案,来激励代表认真履职。

  金建琳说,现在每年人代会,她都会向“一府两院”提出10多条建议意见,这些建议意见都是基层群众的真实呼声。

   “我们每年的履职水平都在进步。”一位代表笑称,以后,“举手代表”、“哑巴代表”这些字眼不会再是人大代表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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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何1979年才开始设立?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由于军事行动还没有完全结束,土地改革还没有彻底实现,普选的条件尚不具备,没有立即普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但当时没有规定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地方政权体制仍延续“议行合一”。

  从1954年至1978年,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历经3次酝酿。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县级以上地方设立常委会的问题被第四次提出。

  1979年5月17日,彭真就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问题给中央写了论证报告,其中第三个方案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邓小平批示:“我赞成第三个方案。”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7部法律。相关法律和决议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当年,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人代会,选举产生了本级人大常委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2月成立。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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